当然,之所以敢如此‘明知故犯’,那是因为比起原历史上那些被‘迁居’入内地的胡人,刘禅的‘迁入’可是与其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在他的规划中,日后这些‘迁入’的胡虏,只是作为替代汉人百姓所服徭役的‘劳工’集中使用,属于绝对的‘消耗品’。
而没有居住地以供其居住繁衍,呵呵,即便‘迁入’的胡虏再多,那又有何担忧之处?
因此,在接下来的命令中,最后刘禅也是一改之前对胡虏那不加掩饰的憎恶态度,反而是变得‘温情’了起来。
“传朕诏令,自即日起,限时十日,凡关中羌、氐等一应胡人,今后一律废部族、编户齐民;凡依胡俗者,皆视之为胡虏,一律贬为官奴,终身不得赎买!
很快,交待完马超之后,刘禅随即却是再一次将先前被诸葛大大等人阻止的诏令颁布了下去。
当然,不是为了什么‘先礼后兵’,而是为了更加坚定这些正准备叛乱的羌、氐胡虏叛乱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