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目标的具体性 所谓目标的具体性,就是与具体的学习内容、过程相联系,用可操作性的语言表述学生通过教学后所表现出来的可见性行为,具有外显性和可测量性。在目标具体描述时,一般来说要对实现行为表现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在怎样的条件下的行为),并且对“行为表现”要有最基本的要求(最起码能够有怎样的行为表现)。例如:在经历多项式乘法法则推导的过程中(行为条件),学生(行为主体)能理解(行为过程)多项式乘法法则(表现程度)。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包括“行为主体、行为过程、行为条件、表现程度”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可以省略行为主体或行为条件,前提是不会引起误解或产生多种解释。如“知道(行为过程)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的事实(行为表现程度)”。
4.目标的可测性 所谓目标的可测性,就是指通过设计目标样题,采用适当的方式加以检测,评价学生目标的达成效果。
(二)设计课时教学目标的操作流程图
图2.2.1
如图2.2.1,操作流程要点简述如下:
1.研究学习内容 分析一课时学习内容中包含的知识,分析这些知识在本单元、本章节、本学段、本课程中的体系和作用;分析学习目标内容所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和解决数学问题的策略;分析当前学习的内容中知识与方法在解决其他学科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应用价值;寻找当前学习内容中蕴含的教育潜在价值。